GPST管理中心发布2016版续证管理规定
日前,GPST管理中心发布了新版《GPST认证证书续证管理规定》。
根据新版规定,续证需由申请者向原报名培训及考试的GPST授权教育中心(以下简称GAEC)或GPST授权考试中心(以下简称GATC)提出申请。申请者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指定途径获得学分,总学分满20分方可申请办理续证。
取得学分的方式包括4种途径:参加GAEC举办的经过学分认定的继续进修培训项目学习;参加GPST管理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在学术期刊发布与认证证书所涉行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提供在证书有效期内从事所获GPST证书中认证岗位相关的工作证明。并依相关规定按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学分。
续证审核费用标准:初级:400元/次;中级:600元/次;高级:800元/次。各GAEC和GATC均不得擅自更改或加收续证或相关费用。
目前,由GAEC或GATC集体组织申报的续证换发原则上一年两次:每年的1月与7月开放申请。未来,GPST官方网站也将开放在线续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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